关于吊销“杨怪侠”律师证的思考
时间:2019-10-21 15:57:17 点击量:5360
5月13日,网上律师同行铺天盖地发了微信,显示司法机关吊销“杨怪侠”的律师证件。这个人总爱说别人是想靠他来成名,原来我的文章也提到他的名字,此次为了避嫌,防止捆绑式成名,我就暂且用了“杨怪侠”律师之称呼。
何为律师?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律师就是法律人,法律人是什么,是法律的老师。《师说》中:“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而律师不仅有老师的一面,更有法律人的专长和智慧。
司法部门吊销“杨怪侠”律师的证件,认为他的不当行为有:第一、发表危害国家的言论。当初听到这个“杨怪侠”律师那些粗俗不堪的语言后,我只是感觉到他失去了一个法律人最基本的修养,因此关注但是并不赞许。想一个曾经的大学老师,一个知识分子、一个律师名曰为了推动法律的进步和公正,竟然幼稚和无知到大放厥词,开口即骂的姿态,并且公开宣扬说:“每天早晨操中国18代祖宗30分钟等等”。实在让人无法想象,一个资深律师,我们做表率做的是什么?是粗俗不堪的骂人、或者是当庭辱骂法官,或者在法院门口视频翻跟头,或者炫耀自己的身体多么好,老年铁树结果等等,实在无法让人理解,真正的法律人,我们要做的是什么?我们要如何在法律界做出一些什么贡献?让世人皆知的是名垂千古,而不是臭名远扬。
法律的进步,有多种途径和方法,但是作为法律人,如果我们无法改变或者改变一些我们认为不公或者不正确的法律条文或者法律现象,那么我们可以做到的是,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事和办理案件,用法律人的素养对待任何事件和客户。做一个坚持法律的人、做一个信仰法律的人,真诚、务实、诚实,就是一个基本法律人的修养,无形中也是在推动法律的进步和公正。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如果每个基层的法律人都是如此要求自我,那么法律就不是星星点点的光亮,而是一片阳光和正义的光芒。
司法机关对“杨怪侠”律师的第二、第三条的认定都是以他用不正当的方式影响办理案件,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的进行等。
目前,一些成名的律师最多的法律事务是代理大、重、有影响的刑事案件。法律是文字的规范,需要人来理解和执行,我们不否认同样的案件在不同的法官和检察官眼里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我们做律师只要尽到我们应尽的义务,去努力让执行法律的人去努力接受我们的观点即可,而不是自以为是,一旦认为自己是对的,如果执行法律的人不赞同自己的观点或者不接受自己代理意见就破口大骂或者言语恶劣,粗俗,如同乡村野夫,无法想象这是一个法律人丧失理智后的疯狂举动。
作为一个法律人,捍卫法律的尊严,是靠自己的法律言论或者法律观点还有做人的基本素养,而不是没有理智的辱骂或者翻跟头或者再采用别的不符合法律人的正常行径而去操纵或者动摇法律,某律师一直标榜自己是在推动和捍卫法律,还一直公开带徒授业,可以试想一下,一个不遵守规则和法律的人,如何言传身教?如何带出真正的法律“高徒”。
司法机关对他的最后一点评论是发表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一个律师为了做营销,宣传和包装自己,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为了所谓的名声和真理,竟然和同行律师牵扯到诉讼,然后在全国律师群里大肆宣传和乱言乱语。还因为一个年青律师当年所谓的不当言论,竟然大闹会场,这样诸多的事件,出自一个资深律师身上,实在让人匪夷所思。曾经他也吸引过我的眼球,我也多次想听听他的高论,但是每次听到他“嗷嗷大叫”或者随意骂人和粗俗的“泼妇骂街”的言论,作为一个法律人,我真想捂住他的嘴巴或者给他浇上一盆凉水,让他醍醐灌顶,让他深刻反省,只是人微言轻,不起一点涟漪。
这次终于有人出手忍无可忍了,最后司法机关也“盖棺定论”,欲吊销他的律师证。有同行说,吊销他的律师证,不影响他可以操作案件,被吊销执照的他将从此没有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约束,可能会更加肆无忌惮。
一个律师如果不按照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来要求自我,何以成为真正的法律人?作为一个资深的法律人,不给年青律师起到一个真正法律人的表率,不按规则行事和要求自我,其实就是操纵案件或者获取财富又有何意义?
一个法律人,正人先正己,只有自己遵守了规范和规则,才能去帮助更多的人伸张法律的正义,才能在法律这条路上起到一个榜样,激励更多的后来者成为真正的法律人!
来源:新乡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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